案由:宅基确权
基本案情:邢台桥西某村,村民王某将父亲遗留的宅基地及房产出卖给自己的堂弟,堂弟需另行给其向村委会申请一处宅基。双方签订协议并付款5000元。但协议没有写明堂弟给其另行申请宅基事宜,王某手中的协议不慎丢失。现在村委会面临旧村改造拆迁,堂弟在旧宅上翻建新房,始终不提另行申请宅基事宜,无奈向堂弟提出此事时,堂弟矢口否认。无奈,诉至法院,要求确认双方的买卖行为无效,确定宅基地使用权归王某使用。
案件审理、代理情况:李连进律师接受王某委托后,受齐心律师事务所指派办理此案。李律师接收后,首先收集证据,将该处宅基的土地登记底账调出,确认了宅基证登记的所有人是王某父亲。其次,申请证人出庭作证,证明当时协议的条件之一就是堂弟给另行申请一处宅基。另外,堂弟为了打赢官司,私自写了个买卖宅基的协议。为此,我们申请了鉴定。证实了该协议的虚假。最终,考虑到双方系堂兄弟关系,同村。王某最终同意调解,对方给付经济补偿,调解结案。